罗源湾之窗

查看: 3583 | 回复: 4

发表于: 2012-5-20 10: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罗源湾之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会员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一品飞云 于 2015-4-13 10:02 编辑 <br /><br /> 在房地产市场及其不景气的背景下,与之息息相关的中介公司日子自然难过。在这种情况下,中介行业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北京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近三年来已先后被76个房东或租客告上法庭,且该数字仍在不断上升中。令人蹊跷的是,在2009年9月,该中介公司就因相关违规行为被北京住建委公开曝光,并立案查处。
  中介拒向房东交房租
  一位名叫李齐(化名)的房东,近日一纸诉状将北京一家名为北京中云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云置地)的房产中介告上了法庭。
  李齐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他于2010年6月15日与一家名为中天佳业的房产中介就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署了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即到2012年6月15日合同期满。仅2个半月后,中天佳业被中云置地收购。之后,中云置地要求李齐与中云置地补签一份合同。2010年9月1日,李齐与中云置地重新签署了一份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合同期限不变,合同约定的房租支付方式为中云置地每季度向李齐缴纳一次房租,并提前15天缴纳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之后李齐与中介之间纠纷不断。
  李齐表示,自中云置地接手后,每次交房租“就从来没痛快过”。事情一直纠缠至3月底时,中云置地一位财务人员向李齐说,中云置地破产了。李齐向记者表示,他曾同中云置地目前的法人代表胡万清有过电话沟通。“在电话中,胡万清说,我现在就是没钱。目前只有两个解决办法,要不我给你打张白条,要不你起诉我。”
  不过李齐向中云置地办公所在地的北京朝阳区法院咨询后得知,截至目前,中云置地没有提交破产申请。多次催促无果之下,李齐只有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未到期租客被赶走
  王云(化名)于2011年6月与中云置地签订了一年期限的租房合同,租金为3000元/月,房租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并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季度的房租,合同有效期至2012年6月5日。
  2012年2月5日,王云依约向中云置地缴纳了3月5日~6月5日合计9000元的房租。然而到3月中旬,一家名叫联合恒大的中介公司在其家门口张贴了一张告知书,上面写道:“你所居住的房屋从2012年4月1日起由本公司负责管理。如想继续居住,请电话联系xxx。如未与我公司联系,我公司将与2012年5月开始开启房门,对外出租。”
  王云顿感奇怪,因为自己已向中云置地缴纳了房租,却无端地冒出一个新的中介公司。于是立即向中云置地咨询,被告知3月20日中云置地已申请破产。
  王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后来这家联合恒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隔三着五便上门吵闹,甚至中间夹着威胁,要求王云搬走,为了安全起见,王云于3月底便搬离,但损失合计约为9000元。目前王云正准备与类似“受害者”抱团维权。
  中云置地被法院立案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类似王云、李齐的境况已非个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致电中云置地公司所在地北京朝阳区房管局信访办,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朝阳区房产局信访办接到涉及中云置地的投诉电话已很多。据其介绍,中云置地于去年11月才由之前的北京海淀区迁到北京朝阳区。自迁到朝阳区的2011年11月起到今年3月,被投诉次数大约在100人次,其中约70多人次主要投诉中云置地以“破产”为名拖欠房东房租;另外20多人次投诉凭空出现一家新中介公司要提前赶走租客,而中云置地又不退还已交的租金与押金。
  记者注意到,在网上,目前众多的中云置地 “受害者”开始抱团维权,典型的方式就是建立中云置地维权Q群,每个中云置地维权Q群内,人数达数十人。
  已先后代理了6个中云置地“受害者”诉讼维权案例的湖北文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袆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中云置地的“受害房东和租客”,合计人数约为500人。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中国法院网上发布的有关资料显示,至少从2009年5月19日起,截至5月14日18:00时,在这近三年里,先后有76名相关房东、租户将中云置地告上法庭,且该数字仍在持续上升中。仅5月14日一天,就有三起针对中云置地的案例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最新一起关于中云置地的案件案号为“(2012)海执字第06065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价值为3925.00元。
  中云置地曾被查处
  记者在调查期间还发现,2009年中云置地便因违规而被查处。
  北京住建委官网上的资料显示,2009年9月9日公布的《关于对北京中云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显示,2009年1至8月间,北京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共接到涉及中云置地租赁代理业务的群众投诉52件,并发现该公司存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未在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备案”等,中云置地因此被处以“责令改正;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公示曝光。”
  目前有关中云置地的事件事态仍在持续发酵。中云置地公司所在地北京朝阳区房管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电话咨询时表示,“我们现在就只能等对方(中云置地)破产了。我们也跟对方(中云置地)说,待到法院申请(批准)破产,如果有法律文书后,跟我们提供复印件,以便我们跟投诉人解释此事。”据其介绍,目前中云置地已资不抵债。现在就等中云置地破产后,可以将该公司在北京中介行业协会处的60万元保证金取出,以进行破产后债务清偿。“受害者跟我们投诉,目前这个阶段,我们也帮不了什么。”
  不过,不少“受害者”却认为,中云置地的破产,或许只是个托词。但到记者截稿时,记者仍然未能同中云置地取得联系。
  记者致电北京住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一位女工作人员却以房屋市场管理处只负责商品房预售市场为由未予评论。但北京住建委官网“机构设置”页面的部门职责简介中,“房屋市场管理处”的职责就包括“负责房屋交易、租赁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新内容5j新内容5j新内容 新内容5j新内容├新内容├注| 新内容├乐├城:新内容├新内容
跳转到指定楼层
罗源湾之窗微信公共平台号:luoyuannews ,请点击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按钮,分享到您的朋友圈或者发送给您的朋友! 获取更多资讯:【朋友们→添加朋友→搜号码→输入“luoyuannews”→关注】
发表于: 2012-5-20 18: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品飞云 于 2015-4-13 10:02 编辑 <br /><br />楼主你满有才的~哦,知道了,谢谢分享!

新内容5j新内容5j新内容 新内容5j新内容ǘ新内容ǘ注| 新内容ǘ乐ǘ城:新内容ǘ新内容
罗源湾之窗微信公共平台号:luoyuannews ,请点击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按钮,分享到您的朋友圈或者发送给您的朋友! 获取更多资讯:【朋友们→添加朋友→搜号码→输入“luoyuannews”→关注】
发表于: 2012-5-21 01: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的,不感兴趣╮(-_-)╭
罗源湾之窗微信公共平台号:luoyuannews ,请点击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按钮,分享到您的朋友圈或者发送给您的朋友! 获取更多资讯:【朋友们→添加朋友→搜号码→输入“luoyuannews”→关注】
发表于: 2012-5-21 09: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不错,写的还算简明扼要
罗源湾之窗微信公共平台号:luoyuannews ,请点击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按钮,分享到您的朋友圈或者发送给您的朋友! 获取更多资讯:【朋友们→添加朋友→搜号码→输入“luoyuannews”→关注】
发表于: 2012-6-1 00: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回老家、北京的房子就便宜了.
罗源湾之窗微信公共平台号:luoyuannews ,请点击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按钮,分享到您的朋友圈或者发送给您的朋友! 获取更多资讯:【朋友们→添加朋友→搜号码→输入“luoyuannews”→关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1081 | 回复: 4918

手机版

轻松易点,迅速到家!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窗哥亲密互动,还有劲爆优惠等你来拿!

订阅QQ邮件

第一手促销资讯,尊享邮件特惠商品,优惠不错过!

客服中心
X

客服咨询

站长 管理员 技术部 市场部 旺旺客服

客服热线

13799315700

微博收听

官方微博 腾讯官博

客服微信

luoyuantv

工作时间

8:30 - 23:00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问题反馈| html {   -webkit-filter: grayscale(90%);   -moz-filter: grayscale(90%);   -ms-filter: grayscale(90%);   -o-filter: grayscale(90%);   filter: grayscale(90%);   filter: gray; }

GMT+8, 2024-11-14 12:36 , Processed in 0.233373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罗源湾之窗 - 联系电话:13799315700 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02号 © 2001-2013 Comsenz Inc. ( 闽ICP备12018450号-1 )

QQ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