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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也与我县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此,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卫所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罗源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倡议内容如下: 一、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特别是凤蝶广场、闽星广场、九大中心等区域,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酒店门前、建筑物内、楼房阳台以及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沿街商户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自觉清扫,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四、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罗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罗源县城建监察大队 罗源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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