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3-9 08: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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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品飞云 于 2015-4-13 01:05 编辑 <br /><br />东南快报讯(记者 张学得)昨日,罗源“3·3公车交通事故”有了新进展,3名当事副科级以上干部昨被停职,肇事车司机已被刑拘,其余两名一般干部将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彻查。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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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12时38分,在104国道罗源县松山五里桥头路段,一辆闽AA9198号面包车撞上一辆电动车,造成电动车上两名群众1死1伤。事故发生后,有目击者反映,肇事车辆系罗源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政府公用车,发生车祸时车上多名干部“见死不救”,径直离去。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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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本报报道罗源县“县政府公车撞人 车上干部被指见死不救”一文引发网络热议。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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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立即成立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联合组成的调查组,介入调查此事。县委一领导还指出,“做干部就要以德为先!”“最起码的道德都做不到还当什么干部!”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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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罗源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调查组一天的调查,就有了收获。昨日上午,罗源县委召开2009年第5次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事故调查小组关于“3·3交通事故”情况汇报,研究处理意见。作出决定:鉴于群众反映,有关人员在事故现场等待期间不作为,对副科级以上的3位同志予以停职,并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彻查,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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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罗源县将召开全县干部通报会,通报此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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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罗源县政府公车肇事时,车上共有6个人,其中包括1名司机,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2名一般干部。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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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悉,罗源县委已指派一位县政府副县长负责,继续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抚慰死者家属和伤者。目前,罗源县政府办正和事故中遇难者家属协商处理此事,事故中受伤的罗小凤是湖南省新宁县万塘乡双石村人,今年29岁,软组织受伤、轻微脑震荡,目前病情稳定。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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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警方对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肇事者司机陈某应负本事故主要责任,死者叶菊梅负本事故次要责任,伤者罗小凤不负本事故责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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