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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本次银行减免的只是借记卡部分手续费(不包括信用卡),包含年费、取现手续费、短信通知费、转账汇款手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很多银行都是软执行,不告之客户,而是非要客户带身份证主动到柜台提出申请,才能办理。
银行一年的年费是10元,短息提醒2*12是24元,还有账户余额少于1000收取的小额管理费每季度3元。算下来也有40多元。
(具体政策看最下面,2014年8月1号起执行。)
按照目前普遍的收费标准,不少银行针对日均余额低于一定数额(通常为300元~500元,各行标准不一)的账户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按每季度3元的标准,一年下来就是12元;此外,年费方面,多数银行的标准为10元/年(有的银行给予首年免费、刷卡消费次数达到要求时免费的优惠)。账户管理费和年费这两项加在一起,每个账户一年大约要多花22元。目前各位可以到银行取消这两笔费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要自己到银行申请取消,银行是不会主动帮你取消的,银行可不愿意损失这笔收入。
注意:一个银行只能申请一个(例如社保卡、医保卡、工资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等免费账户,那么其它卡是不给免的),不限制你是办新卡还是老卡。办理之后,可以实现零费用。
如何办理:带本人身份证跟银行卡,直接到任何网点进行办理
任何一个网点都可以办理,如果工作人员要求你到开户行取消年费与小额管理费,你可以打总部电话投诉。
小伙伴们,赶紧带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办理吧!!!小钱也是钱,没必要白白给他们!!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满足银行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基础金融服务包括部分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取现和票据等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目录》执行。
二、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三、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四、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
五、本通知规定的商业银行是指依据《商业银行法》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于商业银行开展的境内人民币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上述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并督促其落实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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