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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检察院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惩罚为辅,教育为主”为原则,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开展学习年活动,走访社区和学校,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走进检察院,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或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或讨论青少年维权案件,学习氛围十分浓厚。据了解,近年来,县检察院以学习年为契机,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全院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办公室,从组织层面保障未成年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同时,县检察院还通过讲座,用浅显易懂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引导中房、飞竹两乡镇中学应届毕业生化解压力,调解情绪,让在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避免未成年学生因中考落榜,失学失意后误入歧途。2012年以来,县检察院共组织20次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干警为我县在校学生讲授普法教育课,并通过发放《未成年人网络自护手册》、公布维权岗热线电话、举办学生庭审观摩交流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实践活动,县检察院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提升政法系统执行力和影响力,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罗源广播电视台记者:郑雨 雷永 实习生:林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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