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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先生向开发商购买了一个车位,但由于开发商出具的发票有误,导致车位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臧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请求确认自己的车位所有权。西城法院近日已受理此案。
臧先生认为,开发商玩忽职守,对待客户马虎敷衍,发现错误也不肯及时纠正,影响了客户的利益。因此,请求法院确定他的车位所有权(价值11.5万元)。(记者 孙莹 通讯员 韩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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