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8-25 09: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罗源湾之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会员注册
x
社区矫正,这对大部分市民来说还是个新鲜话题。继去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和长乐市开展试点后,今年1月起,这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行。这项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如何更好地在全市铺开?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团赴长乐进行调研,记者了解到,让社区群众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改进社区服刑人员的公益劳动方式,提高专职社工待遇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别用“有色眼镜”看待社区服刑人员
- D: {/ O8 ~- G7 ~" R: t% h 调研时,市司法局领导介绍,由于缺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一些居民担心“罪犯在家门口服刑,好像引狼入室,没有安全感”,因此总是用“有色眼镜”看待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其实居民们大可不必担心安全的问题,像那些抢劫、强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罪犯,不适用社区矫正。目前接受矫正的多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他们在社区服刑,我们加大了对他们的看管,其实对居民来说,应该是更安全了。”市司法局领导解释说。- N' o/ B" f5 R
“社区矫正既能防止罪犯在监狱内‘交叉感染’,又能为其创造宽松的改造环境,有利于罪犯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完整,还能降低行刑成本,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团的几位律师都表示,通过宣传消除居民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偏见很有必要。$ [- l/ V0 I' _# B% U
建议公益劳动方式与就业技能培训相结合! ]/ V" |; }: H# f& s
公益劳动是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重要手段之一,此举有利于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有机会通过劳动回报社会。按规定,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要参加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劳动。调研发现,改进公益劳动方式已成为各方共同的观点。! E3 m/ X) o0 g% m3 r' b0 ]3 M/ k
据了解,目前的公益劳动方式多数是将服刑人员集中起来,在居住地附近统一劳动。但这带来的问题是,有的服刑人员觉得在熟人面前参加劳动,“面子上挂不住”;有的服刑人员则因为在外地务工,为了参加劳动得频繁地来回奔波,影响了他们的就业。- e% w% X# C s' t; w
“公益劳动的方式应该更加人性化。”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团建议,在离社区较远的地方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建一个基地。他们还建议,根据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灵活安排公益劳动的时间和方式。还有人建议可以尝试在民营企业里建立劳动基地,让社区服刑人员可以既参加公益劳动又学习劳动技能,便于他们解除矫正后凭借一技之长解决就业问题。, j: M" w/ J( D0 w* \
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待遇亟待改善
0 J; S! x/ Y) v5 l 据介绍,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简称“专职社工”)来配合完成。目前,每个司法所只配有一名专职社工,他们面对的社区服刑人员多达20人~40人,而每名服刑人员要做的薄册多达五六十项。工作量大、责任重,工资待遇却不高,这严重影响了专职社工队伍的稳定。“我们是经过非常多环节的严格考核才把他们招收进来的,如果他们不干了,将造成社区矫正工作连续性脱节,给尚待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埋下更多隐患。而要稳定这支队伍,提高待遇是当务之急。”市司法局的这个建议得到了普遍认同。" ?, o, t# ^# d7 F" O
记者了解到,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牵头召集各有关部门开会研究,并把相关情况汇总成书面材料递交市政府,督促政府部门更加有效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 i' Z0 _" x6 J( g8 e9 o# J# g. v 相关链接: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会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至今,全市已有2029名服刑人员在社区接受矫正。
6 A6 P* B, _, b& n
0 z) e8 Y( o! k3 ]0 g5 m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实习生 郑雪)
9 P7 [8 F" C( o5 U2 y: o |
|
罗源湾之窗微信公共平台号:luoyuannews ,请点击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按钮,分享到您的朋友圈或者发送给您的朋友!
获取更多资讯:【朋友们→添加朋友→搜号码→输入“luoyuannews”→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