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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州罗源法院对一批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7名被告人最终都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其中有一名被告人获刑15年。对5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6月17日,福州罗源法院对5个贩卖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的庭审现场。法庭上的7名被告人分别是5起贩毒案件的被告人。其中,第一起案件,被告人是倪某进、陈某胡、黄某忠等3人,公诉 机关指控,2018年3月至4月期间,三名被告人结伙或单独向让人出售毒品。
罗源县人民法院助理 陈希鹏:
倪某进他这个案件,主要是由另外一个同案人员,叫林某香的贩毒案件引申下来的,倪某进作为林某香的下家,他贩卖的一个毒品数量,已经到达了我们基层院能够判到的,最高的一个刑期。
多名被告人系毒品再犯
最高获刑15年
根据查明的情况,在2018年3月中旬,被告人倪某进通过被告人黄某忠的介绍,在罗源滨海新城附近,欲将约700克的K粉出售给一名外号为“不财”的男子。双方碰面后,“不财”将“K粉”交与他人,随后驾车离开。此外,倪某进还多次将零星毒品直接贩卖给多名吸毒人员。
罗源县人民法院助理 陈希鹏:
被告人倪某进因犯贩卖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
罗源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某进2008年因贩卖毒品,被宁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4年9月13日出狱,这次系毒品再犯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倪某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
对毒品犯罪进行严惩
提高青少年防毒拒毒意识
此外,其他6名被告人 也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罗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宏: 罗源法院在惩治毒品犯罪方面,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在庭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罗源法院通报了涉毒案件审理的相关情况,并表示将通过邀请群众,人大代表,在校学生等参与涉毒案件的集中宣判,确实提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帮帮团记者报道。
来源: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