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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罗源县西兰司法所调解室,余某忠夫妇俩与罗源县远资石材厂签订了123000元的补偿款协议,一起持续长达半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2011年8月13日上午对于余某忠夫妇俩是个悲伤的一天,他们年仅18岁的儿子永远的离开了他们。事情是这样的: 13日上午5点50分,钟某雨驾车途经罗源城关时发生车祸,钟某雨在车祸中当场身亡。作为一起普通车祸,肇事司机已经对余某忠夫妇依法给予了赔偿。但是死者家属认为儿子钟某雨是在上班途中死亡,必须同时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遂向儿子工作的工厂,远资石材厂提出赔偿要求。远资石材厂认为,死者钟某雨发生车祸身亡时在远资石材厂上班仅两天,但因死者钟某雨新到工厂工作,未能及时安排宿舍。所以死者钟某雨生前在厂里上班时暂住在其位于西兰乡的亲戚家。但是厂里从未派死者钟某雨前往城关做事,且其未经允许私自驾驶公司车辆前往城关属于个人行为,双方遂产生纠纷,向西兰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了解真相后及时介入,在对双方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疏导双方的激动情绪,并对于死者家属在厂家门口闹事的行为进行了教育。通过调解员明法析理和诸多劝导,双方都认识到自身在这起纠纷中所应承担的一定责任。经调解远资石材厂为体恤死者家属经济困难及丧子之痛,在与死者家属冷静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支付给死者家属123000元的生活补助款,死者家属亦对远资石材厂厂长黄某的慷慨仁义表示感激。最终,余某忠夫妇俩与罗源县远资石材厂持续了半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西兰司法所 谢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