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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传统 · 送灯
在罗源,“送灯”是一项传统,元宵节前,娘家要送花灯给女儿女婿,以求添丁。那么,“送灯”有什么讲究呢?
元宵节又俗称“灯节”。罗源市场上的各式花灯热销。不仅有各种款式的玩具花灯,还有传统手工花灯。
送花灯从正月初二开始,如果是手工制作的灯,一般都是送到初九为止,但是小孩子的玩具灯,可以送到正月十五。据了解,罗源“送灯”是一项传统,送灯也称送花灯等,即在元宵节前,娘家要送各式花灯给女儿女婿,以求添丁吉兆。
在福建、台湾等闽南一带的方言中,“灯”和“丁”互为谐音,送“灯”即为送“丁”。虽然送的灯不拘一格,各式各样,但寓意却是相同的。送灯的目的就是希望自己的女儿,嫁到婆家,生儿育女,繁衍子孙,使男方人丁兴旺,幸福美满。
女孩子结婚的头一年,她的娘家父母要给她送灯,如果结婚第一年就是送一个大灯,如果生男孩的话,还要送个马灯(状元灯)。生女孩,送添灯就可以了。接下来每年,可以买一个玩具造型的灯,有小孩子都要送一个玩具造型灯给他。要送到小孩子十六岁为止,然后男生出生的头一年是送一个状元灯,这个状元灯等到十六岁的时候还要再送一次。来源:罗源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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